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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来了:你还敢背着另一半买买买吗?

时间:2021-01-12 21:08:02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正所谓“家和万事兴”,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家庭的幸福和睦对于社会和谐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坚持与时俱进、因时而变,亮点不少,比如设立离婚冷静期、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等,民法典来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解读其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最新规定 。
于山和陈美2013年结婚,2015年儿子出生,也是从那时候起,陈美迷上了网购,先是孩子用的东西,慢慢的家庭日常用品,自己的衣服鞋子,各种名牌包包也都从网上购买,一年下来开销上百万。
【同期】陈美 
当时也没什么感觉,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没钱了就问朋友借
2017年底,于山提出离婚,对于债务这一块,双方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同期】陈美 
钱虽然是我借的,但大多数东西都是为了这个家买的,理应就是双方共同承担,他就是想推卸责任
于山不愿意承担债务,没有工作的陈美也无力偿还,一怒之下,债权人便将离婚后的夫妻两人一并起诉至法院。
【同期】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施银虎 
债权人肯定想要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要两个人共同承担,现在的民法典包括前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出来之后,要求债权人来证明配偶一方也是知道这个债务的,如果不能够举证证明的话,要么金额小一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了家庭支出,金额大的一般都推定为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1064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共债共签”的理念改变了原先“一刀切”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保障了婚姻当事人对共同债务的决定权和同意权,以防范无辜者“被负债”现象的发生。
【同期】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施银虎  
首先要看这个买买买是属于家庭支出比如说小孩的衣服等等之类,那这个肯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为了买房买车,你本身买买买,后面还有房屋的增值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加,那这个肯定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你这个买买买是为了个人的享受或者接受的一种个人服务,比如说美容,比如说减肥等等花费了巨额的,这种的买买买,超出了家庭日常支出的范围,一般不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认为是个人债务
夫妻债务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平衡未举债一方配偶的合法权益,而债权人为避免此类风险,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事先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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