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来了:人生之初 胎儿也有继承权 |
时间:2021-01-09 20:55:33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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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以说是一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从人的出生到身故都进行了全面规定,“全时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也就是说,无论你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民法典》都会为你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那么尚在腹中的胎儿,到底能否享受继承权呢?《民法典》来了系列报道,一起来学习一下。 (动画)都说新婚是人生的一大喜事,可婚后丧偶却又是人生的一大打击。小陈和小赵是一对新婚夫妇,结婚不久,小陈怀孕了,可小赵却因为意外去世了。处理小赵遗产的时候,除了小陈和小赵的父母,小陈肚子里没出生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呢? 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施银虎:我们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的出生,终于自然人的死亡。但《民法典》的生效直接规定了胎儿在接受赠与,在遗产分割方面,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个也是一个新的变化。这次民法典的改革呢在保护胎儿权益方面更加全面。《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所以,小陈的孩子虽然尚未出生,但是可以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等到孩子出生后,即可以分得并用来满足其抚养成长的需求。小赵在去世后,留下了120万元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的继承原则,小陈的孩子可以继承和小赵的父母以及小陈一样的30万元份额,但如果孩子出生后死亡,那么孩子的30万元份额将会被重新分配至其他三名继承人,即每人40万元。 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施银虎:《民法典》的颁布呢,保护了公民的一生。从胎儿权益的保护到死亡后人格尊严的维护,都突出了人格保护的内容,体现了我们《民法典》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 此次《民法典》以法典的形式再次强调了对胎儿权益的保护。总之,胎儿虽然不具备民事主体的资格,却是公民和自然人生命孕育的初始阶段,民法典支持其继承份额,也充分体现出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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