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 赔付限额上调 |
时间:2020-11-12 20:40:01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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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车险综合改革后,赔付标准等有了较大的变化。那么具体会产生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通过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来了解一下,而这起案件也是交强险改革后,武进法院审理的首例。 今年10月11日傍晚,安徽人龚某驾驶一辆货车,沿着232省道由北向南行驶到雪堰镇尹家头村路段时,与横穿道路的村民陆某发生碰撞,导致69岁的陆某倒地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身亡,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经认定,事故中,龚某和陆某承担同等责任。 原告陆某家属的代理人 责任比例是原告主张在交强险总的损失,扣除交强险限额以外,按照60%的责任比例要求被告方承担,然后再把交强险限额加上去。交强险限额是依照最新的国家规定是本案死亡部分(赔偿金)是18万 经过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方41.8万元。根据颁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自今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武进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王婷玉 我国交强险的功能定位更为重视交强险对受害人损失的填补功能,即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与被保险人的侵权责任相互脱钩,此次交强险总责任限额的提高更有利于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 今年1到10月,武进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收案971件,结案908件,结案数列全市首位;同时,武进法院还在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了全省首家常驻式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形成了“一个平台+两大整合+四方联动”的纠纷化解模式。 武进法院速裁庭负责人 白雪 2017年9月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运行试点,该平台旨在实现公安、人民调解、保险、法院等部门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司法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业务在线处理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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