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开出提前复工企业负责人首例处罚 |
时间:2020-02-06 20:31:57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
日前,《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通知中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余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人以身试险,来看报道。 2月2日下午,金坛公安分局薛埠派出所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家公司违规复工。之后,民警找到了该公司的负责人华某,42岁,无锡人,据交代,两天前该公司就已经复工。之后,警方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对华某进行了治安处罚。而这也是我市对提前复工企业负责人开出的首例处罚。 站北派出所民警
吴振: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生产经营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或常州经开区管委会现场审核通过后报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方可提前复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