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连发两起电动车闯红灯事故 机动车都被判定免责 |
时间:2019-12-05 20:23:32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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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事关重大,其中交通法规更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相信很多开车的市民都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就是在早晚高峰期,会碰到很多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针对这个情况,我市交警部门也一直在大力整治。今年8月1号,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还被纳入了征信系统。而最近我市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更是将非机动车违反交规造成的严重后果推上了风口浪尖。 11月11号晚上9点54分,在长江路勤业路路口,一辆电动车和小轿车相撞。钟楼交警大队事故大队民警到现场勘察后判断,这是一起由电动车闯红灯直接引发的交通事故。 钟楼交警大队事故大队二大队民警
梅杰:当时电动车闯红灯,然后小车驾驶员在等红灯,小轿车因为停在路上有一个视线盲区,所以没有办法看到,我们判定下来是小轿车不负交通安全责任,而电动车驾驶员是负全责。 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龚某因为摔跤导致脚踝骨折,医药费要花好几万,在民警对事故调查取证问询时,龚某不承认自己闯了红灯,并且坚持要对方车主赔偿一部分医药费。 民警:当时路口有车辆停车吗? 电动车驾驶员
龚某:没有,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钟楼交警大队事故大队二大队民警
梅杰:虽然她是有点不承认的,但是我们也都是通过监控看到的。 机动车撞了人都得赔?交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面对监控,龚某最终承认自己的确是闯了红灯,并且也接受交警部门的定责。无独有偶,11月30日,溧阳埭头镇239省道上黄曙猿路路口,也发生了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事故。事故造成两车损坏,非机动车驾驶人黄某受伤。通过对监控视频的研判分析,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因为闯红灯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袁某无责。 钟楼交警大队事故大队二大队民警
梅杰:其实像我们日常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是非机动车车主觉得,应该我是弱势一方怎么样,但是其实在我们法律法规中,我们讲究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民警表示,在平时的接警过程中,无论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车主,都有一个固有的观念,就是只要机动车撞了人,那么车主一定得赔钱。但其实这样的观念并不准确,因为在机动车的保险合同中,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一旦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机动车无责,那么就启动交强险的无责赔偿条款,赔偿金额从100元到11000元不等,而这一赔偿是不会影响机动车第二年保费的。不过,最重要的是,还是所有交通参与者都遵守交规。 钟楼交警大队事故大队二大队民警
梅杰:不管是机动车还是行人,路口的信号灯一定要看清楚,宁等一分不抢一秒。 其实,自从我市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以来,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行现象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逆行、超速、闯红灯等易致祸交通违法行为还是会有发生,所以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也希望每一个市民朋友遵守交规,不仅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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