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区:光头车主肇事逃逸 交警城管联手破案 |
时间:2019-11-09 20:28:15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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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区:光头车主肇事逃逸
交警城管联手破案 提到肇事逃逸,人人都深恶痛绝。这两天,经发区交警中队就破获了一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实力演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10月15日下午3点多,经发区长虹路和腾龙路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车和三轮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三轮车车主手臂发生骨折,不过令人气愤的是,电动车车主竟然选择了肇事逃逸。 同期声:经发区交警中队指导员
匡志刚:发生碰撞以后,当时电动车驾驶员也在现场稍作停留,后来据我们调查他交代,当时在现场他也扶了一下老人,然后跟老人讲会带她到医院去看,大家也都知道电动车肯定比三轮车要快,没几秒钟就看不到影子了。 一般来说,涉及电动车的案件,侦破难度是相当大的,之后经发区交警中队民警连续三天做了大量的现场走访和视频排查,总算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同期声:经发区交警中队指导员
匡志刚:驾驶员是一名光头,驾驶的电动车是黑色的,其中有一个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发现电动车旁边摆了一个平常钓鱼放鱼竿的包。 之后,经发区交警、派出所以及城管三方联勤联动再次发挥优势,11月7日下午,辖区城管队员在西太湖揽月湾附近巡逻时有了重大发现。 同期声:经发区西湖街道综合执法办副中队长
王敏:发现疑似肇事逃逸的人员,所以及时联系交警部门,一起去现场上看,包括车辆和人的特征基本吻合。
之后交警部门也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姚某控制住,姚某对自己的逃逸事实也是供认不讳。目前姚某已经承担对方一万多元的医疗费,并被处以罚款1800元。 同期声:经发区交警中队指导员
匡志刚:按照一个正常事故认定的话就是同等责任,但是电动车驾驶员当时驾车逃离了现场,这样就承担了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其实不管是机动车也好,非机动车也好,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那肯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不构成重伤,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经发区交警和城管点赞,在此我们也再次强调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逃逸只会让你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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