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征信有问题 办理假离婚买房 |
时间:2019-10-21 20:49:05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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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一定看过为了买房而假离婚的新闻,原本神圣的婚姻,因为要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最后弄巧成拙,着实让人唏嘘和无奈。河南来常打工暂住在新北的阿磊(化名)便是一个例子,为了买房,夫妻二人约定好假离婚,因为妻子拒绝复婚变成了真离婚,现在阿磊妻子没了,房子没了,孩子也没了,一气之下,阿磊把妻子告上法院,想要回房子的一半所有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等等,没想到却牵出了更大的秘密,一起来看报道。 庭审现场 原告阿磊(化名)的代理律师:第一我方尚不知该房屋现在的市场价值,第二,我方对于法庭是对最后房屋的产权是否确认为原告所有,还是最后以我方的出资以及增值给予确定,最后希望法庭予以释明,同时请求法庭判令该房屋规定给被告所有由被告自行支付房屋相关款项472,525元 阿磊今年33岁,河南永城人,现暂住在新北区孟河镇,2008年4月,他认识了比他大两岁的女孩小芬(化名),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于2009年3月生下女儿叶子,2010年2月,两人正式登记结婚,2015年,儿子南南出生,可以说,夫妻感情一直很稳定,直到去年,两人打算在常州买一套房子,但是因为征信问题,阿磊无法贷款,于是决定先办理假离婚,然后以小芬的个人名义买下房子。 原告
阿磊(化名):当时买这个房子的时候,也是因为个人的征信问题,(信用)卡年费逾期,导致出现这种情况 记者:那为什么当时不等一等呢?因为你那个问题也不是很严重,可能过一个周期10来天就可以了 原告
阿磊(化名):因为后期牵扯到跟原户主的一个违约的事情,因为已经到期了,所以没有办法,只能这样操作 记者:所以最后以她的名义来买这个房子 原告
阿磊(化名):对 记者:那钱是谁付的呢? 原告 阿磊(化名):
钱基本都是我支付 阿磊先是支付了8000元的中介费,后来又陆续付了四十多万的首付款,不仅如此,之后每个月所需还的贷款,阿磊也是准时打给小芬,拿房后,阿磊办理了宽带、燃气等手续,两人仍居住在一起。 记者:共同居住大概多长时间? 原告
阿磊(化名):住了大概三 四个月左右,直到她第1次换锁 假离婚变真离婚
牵出惊人秘密 家门的锁莫名被换掉,加上前一阵子小芬经常夜不归宿,阿磊起了疑心,于是质问小芬,这时候,小芬说出了一个惊天的秘密,今年5岁的儿子南南其实不是阿磊的孩子,一开始阿磊还不信,于是带着南南去做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阿磊懵了。 原告
阿磊(化名):很生气,这种情况很生气,相对于我来说,我又不能做一些违法的事情,现在这个孩子我养了很多年,他每天看到我叫爸爸的时候,结果是这种情况,其实我整个事情回想过来,对于她这种行为来说,我认为是在设一个陷阱圈套,完全属于诈骗 既然已经摊牌,小芬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直接将阿磊赶出家门,称新房是自己购买,妄图独吞房产,阿磊忍无可忍,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明确房子的房产份额。 庭审现场 被告小芬(化名)的代理律师:这个是被告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子,所以本案属于离婚后财物的分割,要分割的应当是离婚时双方尚未分割的部分财产 被告小芬(化名):(买房)当时我跟他一起去的 新北区人人民法院法官:那当天中介费付了没有?8000元 被告小芬(化名):是不是付8000元我就不太记得?因为我们当时去了好几个,谈的时候我也没有在边上,他从始至终也不让我插手 新北区人人民法院法官:是他付的对吧? 被告小芬(化名):对 法庭上,小芬坚持房子是离婚后自己购买的,虽然阿磊出了部分钱,但其中一部分是还款,另一部分既可以算作阿磊借给她的,也可以算作赠与,反正当初大家也没有签署任何协议。 庭审现场 被告小芬(化名):之前在2016年2017年买车的时候,他借了我妹妹3万块钱,当时讲好了,离完婚之后把这个钱还给我妹妹 记者:有这么一回事吗? 原告阿磊(化名):压根都没有 小芬说的振振有词,但拿不出证据,于是法官让她先去询问该房子目前的市场价值,下次再做分割。除了要求归还部分房产,阿磊还提出了其他诉求。 原告阿磊(化名):我女儿的户口要迁回来,我女儿抚养权归我,包括各方面精神损失费,对于我自己来说也影响了好多事情,工作家庭,最主要是心里 阿磊说,女儿叶子出生后就一直是自己的父母在带,感情很深,所以希望留在身边,儿子虽然不是自己亲生的,但也抚养了这么多年,抚养费必须归还,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孩子,并未公开审理。 原本买房是一件高兴的事,到头来却把家庭拆散了,但我觉得,这不过是个导火索,这个婚早晚会离,你说,哪个男人能接受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还生下一个不是自己的孩子,这就犹如一个“隐形炸弹”,总有引爆的一天。在此,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为了买房或其他选择假离婚,如果万不得已,也签好协议,以免假离婚变真离婚后的各种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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