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偷倒垃圾 难逃“天眼”追踪 |
时间:2019-09-20 20:33:07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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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偷倒垃圾,也是需要打击的恶劣行为。但无论怎么偷偷摸摸,总有落网的时候。你看下面这起案件,远离监控深夜偷倒,最终依然难逃处罚。 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潞城中队负责人
毛志超:发现这里一堆工地上都有建筑垃圾,然后我们第一时间到监控室去调取视频。因为距离比较远,我们不能看到当事人的脸和车牌号码。 9月10日上午,潞城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爱琴海商业广场南侧空地,发现这里偷倒了大约20平方米的建筑装修垃圾。这一查监控,偷倒行为发生在凌晨4点多钟。趁着夜色监控拍不清车牌,偷倒者本以为高枕无忧,没想到几天后还是被查处了。 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潞城中队负责人
毛志超:探头的覆盖面积非常大的,基本上有偷倒的行为我们都能看见。我们看得见看不清,我们会跟交警部门联系,只要有探头,你的行驶路径是逃不掉的。 就这样,在经开区交警大队的配合下,于9月15日锁定相关车辆。执法队员调查发现,该车辆上个月才因偷倒建筑垃圾被行政处罚过。 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潞城中队负责人
毛志超:个人擅自倾倒垃圾可以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偷倒行为是非常恶劣的,也是我们城管部门包括街道深恶痛绝的,一般都会顶格处罚。 此外,9月16日中午,潞城中队执法人员又在潞城街道陈家塘,将偷倒垃圾的王某抓了个现行,同样给予5000元的顶格处罚。城管部门提醒,未经批准个人和单位是没有运输建筑垃圾的资格,而偷倒也将面临严查严处,所以千万不要违规操作因小失大。 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潞城中队负责人
毛志超:有正常的途径,但是这肯定是需要一笔费用。像他这种行为成本很低,但是他没有想到如果被有关部门查处的话,成本就相当大了。 被处罚过一次还抱有侥幸心理二次再犯,想必现在这些偷倒垃圾者肠子都悔青了。一句话,走正常途径处理建筑垃圾,不要因小失大,还留下破坏市容市貌的坏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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