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行车莫忘“让右原则” 发生事故承担全责 |
时间:2019-08-01 20:20:01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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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交规或者对交规不熟悉,同样也会带来麻烦,为什么这么说呢,一起来看下面这起事故。 7月23日凌晨,一辆现代越野车沿大学城大排档南面的龙潜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凤栖路路口时发生了惊险的一幕,其被一辆沿凤栖路由南往北行驶的马自达轿车撞上,现代车翻了好几个圈才停下。 高新区交警中队指导员
刘灵博:我们民警到现场以后呢,首先第一个,把那个侧翻车辆的驾驶员,帮助他从车辆里面施救出来,然后勘查完现场以后再把小型越野车把它扶正了,叫路边群众一起帮忙的 所幸现代车主只是受了点轻伤,不过两辆车车损却比较严重。据了解,该路口是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不过到了深夜过往车辆比较稀少的时候,就会由红绿灯交替放行变成黄闪灯状态,当时两辆车到十字路口都未减速导致意外发生。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为:现代车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新区交警中队指导员
刘灵博:那辆红色的马自达轿车由南向北,是在现代小型越野车的右侧通行的,所以那辆现代车不光是车损比较大,而且还要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明明是别人撞我,怎么责任全是我的,现代车主很郁闷。交警解释,所谓“右侧让行原则”,就是指驾驶员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管控的路口时,要让自己右边方向驶来的车辆先行。因为此时你的车头正对着右方来车驾驶员的位置,从安全角度理解的话,你处于比对方更安全的位置;如果发生碰撞,你的车将撞上对方车辆驾驶员位置,所以右方来车有优先权。 高新区交警中队指导员
刘灵博:通过没有信号灯或者是黄闪灯的路口,或者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首先一个应该减速慢行,另外一个要观察路口的情况,确认安全的时候,才能通过。 尤其是通过没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一定要记住一个原则,那就是“一看二慢三通过”,而加速通过则是大忌,到时候很有可能人财两空,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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