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劲城四期:新房交付 业主要求退税差 |
时间:2019-06-19 20:30:23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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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是路劲城四期交付的日子,但业主们在喜迎新家的同时,又有点愤愤不平,因为他们发现自己交了11%的税,结果开发商却只交9%,到底怎么一回事儿呢,来看报道。 路劲城四期业主
徐金凤:在我们这个合同上标明了增值税税率是11,增值税税款是244,841元,然后开发商给我们的发票,发票上面税率是9%,税款是202,656.96元。然后中间差了4万多元的税,这个钱不知道去哪里了。我们业主是来找开发商讨说法的,这个4万多块钱都去哪里了? 据了解,路劲城四期共有42-47幢洋房以及16-17幢的高层,2015年购房时增值税全部按11%的税率缴纳,合同上也有明确的款项,但当业主办理交付手续时,却发现开发商只给了增值税为9%的发票,业主们很不能理解,这2%的税去哪里了? 路劲城四期业主
徐金凤:开发商给我们的答复是有关部门给他们减负的,这个减负的钱是我们交的。 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的答复根本不能让人信服,并且所谓的减负也没有给业主出示相关部门的文件,再者说,就算有这减负,这钱是业主们交的,减负的时候是不是也要考虑一下业主呢。当天,为这增值税的事,导致部分业主无法办理交付手续。 路劲城四期业主
王晓荣:我们在交付商品房的时候先要去验房,进行查验。但他现在以交纳契税为由,要交了钱之后才能验,我们房子都没看怎么交呢。 让业主们更为恼火的是,针对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却避而不谈,甚至都不肯露面。 路劲城四期业主
宋勇伟:9:00过来,他说等半个小时半个小时,结果等了三个小时还没来,一直没来解决,警察打了几十个电话,都没来。 当天,连线记者也在现场询问路劲城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在场的都是物业人员,并非是开发商。 记者:你好,能不能帮我们联系一下开发商? 路劲城物业工作人员:我联系过了,没人来。 事后,连线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购房款中已包含了增值税,在2018年5月1日前,适用税率为11%,2018年5月1日起,
国家调整税收政策,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税率从11%调整为10%.今年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总理明确,深化增值税改革,从4月1日起将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因为发票是在房屋交付时开具,所以路劲城四期的业主拿到的是税率为9%的发票。 “既然税率下调,房款也应下调”,类似有这样认识的业主在全国都不少见,也有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增值税税差的情况,但从已经判决的案例来看,无一例外原告都被驳回了诉讼请求。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来讲。业主购房与开发商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得到双方的履行。那么作为开发公司来说,按照合同约定来接收房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税款的减免其实是政府对开发公司的一种税收上的优惠。这样的话不直接会对消费者产生直接的影响。那么作为消费者来讲。要求按照税款的差别来退还房款的要求。我认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增值税的主体是由企业主缴纳,当然兜兜转转最后是由消费者承担,增值税降低,即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款会减少,对于企业来说自然是好事,当然作为消费者来说,虽然没有直接享受到好处,长远来看,最终也会有所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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