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消费
你被“卡”过吗? “预付式消费”也叫提前消费,是指顾客预先向商家交付一定金额,然后以类似整存零取的方式享受服务,一般都能获得商家承诺的优惠。预付式消费给顾客带来实惠和便利,对于商家来说既可尽早收回投入成本,也有了固定的客源,看似是互利双赢的好事,但在实际生活中,办卡被“卡”的事情可不少。今天的3.15特别报道,我们来聊一聊预付式消费,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 美容美发、运动健身、洗衣洗车……但凡是长期性、多次的消费,商家基本上都会采用会员制经营,推行预付卡消费。如果商家和消费者均守规则,各取所需、各得其利,那么预付式消费还是值得肯定的。 市民:办了健身卡,主要是打乒乓球。 市民:单次消费的话,价格会高会高很多,但是你办了会员以后,可能走客会多一点。 市民:我们玩的地方、游泳的卡都办了一些,优惠。 但事实是,根据中消协发布的《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预付式消费投诉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而解决率相对较低,成为当前消费维权的热点和难点。预付式消费主要存在发卡不规范、诱导性消费、服务缩水、霸王条款、转卡退卡困难、个人信息泄漏、关门跑路等七大侵权问题。 区消协副秘书长
金曙蕾:2018年应该说我们的各种消费投诉增加的很明显,我们市场监管局和武进区消协收到了9270件投诉举报。内容比较集中的一个是我们的交通工具,还有食品餐饮,还有预付卡消费,装修建材,这些消费投诉比较多。 武进区商务局市场管理科科员
潘磊:从2017年7月1号,《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们区商务部门受理的预付卡消费投诉的案件494件,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以及洗车、教育、医疗、美容这方面。 梳理2018年《生活连线》栏目接到的预付式消费投诉,涵盖了健身、母婴、美容美发、驾培等多行业。其中影响面最大的莫过于“一号家居网”跑路事件。 受害业主
苗先生:常州地区这边的业主应该有100多户我们统计了,业主合同上给他们交的钱,已经达到了1360多万。 2018年5月5号,来自各个小区的业主来到
“一号家居网”线下实体店进行维权。魔方家装套餐、全包一站式服务、价格实惠,这些无疑让业主们很是动心,只是不想这馅饼的味道还没尝够,“一号家居网”经营不善,大面积的装修工程停工。 受害业主
苗先生:到法院各方面也都咨询了,目前为止他们的负责人还没有站出来说对这件事负责,或者下一步怎样做。 事实上,同一时间江苏其他城市的“一号家居网”也都人去楼空,受到坑害的消费者不胜枚举。先付款再消费的,还有如雨后春笋般涌出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无办学资质、退费难等等也是常见的问题。像市民侯西权在觉得课外辅导无效要退款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选择的常州特人教育并没有培训资质。 市民
侯西权:签了一个终止合同,扣了1300元。剩下6700元分两笔退给我,3月24号满20天应该打过来,结果他没打,我27号来要的。第二笔款是4月14号,现在4月25了
一直没打过来。 2017年,7家连锁门店的来加来健身会所突然歇业,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场风波一直持续到2018年。2018年5月5号,礼嘉来加来原址开了一家新的健身会所,加之其他接管门店都可以接纳旧会员,所以约1800名老会员自然找了过来。 原“来加来健身”会员:他要我们老会员过来的话就是另外再充值600块钱,然后不包括游泳池,不包括任何篮球场,只有一个跑步机一个器械。
2018年7月25日,位于九洲新世界三楼的“鱼乐贝贝婴幼儿水育馆”突然停业,200多名消费者近40万元的余额退还无望。 消费者
姜女士:我一共充过三次,一开始2000多,后来是2400,最后一次是9990,我到现在还有9700多没有消费掉。 消费者
朱女士:充了3000块60次一次都没用,也没人接电话,跑过来看门已经关了。 除了上述投诉,美容美发、驾培、矫正视力等涉及多个消费领域的预付卡投诉都不在少数。区商务局市场管理科科员潘磊告诉记者,最多的一个月他们科室处理60起投诉,今年3月截止到19号已经接到近40起投诉。潘磊介绍在494件涉案金额约100万元的各类预付卡投诉案件中,最高的单笔预付消费近10万元,而这些投诉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签订合同。 武进区商务局
市场管理科科员
潘磊:很多是没有合同的,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本着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组织双方来进行一个协商,双方各让一步,把这个纠纷矛盾解决的。但是如果对于有书面合同的,而且合同当中对处理纠纷的事项规定的非常明确的话,那我们就按照合同来进行一个处理,这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会有很大帮助的。
预付卡消费
如何规避陷阱? 2017年7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对发放预付卡经营者的违规行为打出“组合拳”:规定商家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各项责任与权利;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且不得设定有效期;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因经营者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实际情况给予消费者退款。 依据《江苏省消保条例》,消费者现在要求解除合同,并不存在违约的情形,因为本身消费者就有15天的反悔期(犹豫期),并不存在违约。 南京的苗女士花5288元办了健身卡,在未开通的情况下想要退卡却被要求支付20%的手续费。无奈之下,苗女士将办卡公司告上了法庭。2019年2月28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这是自《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由消费者协会支持诉讼,针对预付卡消费退卡纠纷的"第一案"!不管是消费者还是商家,都应该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按照法律要求从事经营、维护自身的权益。 区消协副秘书长
金曙蕾:选择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时候,一定要去选择证照齐全,然后商家信誉比较好的进行购买,第二个就是对我们的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一定要进行全面的了解,签订合同之前也要去阅读条款,定金不要急着付。 武进区商务局
市场管理科科员
潘磊:一定要理性充值,不要冲动消费。消费者在进行预付款消费的时候,一定要请商家所用相关的票据,并签订合同。 总之一句话:提高警惕,勿贪小利。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多一分考虑多一点衡量,了解清楚签好合同再交钱,我们也可以吃着馅饼避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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