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规3月1日起施行 惩戒三类个人失信行为 |
时间:2019-02-28 20:17:26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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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这些新规外,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也将于3月1日起实施,主要是为了惩戒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积金等三类失信行为。 上午9点,我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大厅内,已经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正熟练地核查各类材料,虽然审核程序日渐严格,但是近年来,骗提公积金事件屡禁不止。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业务科科长
章蔚达:职工提供虚假材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一些虚假或者是不实的材料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我们有些职工没有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此次出台的《办法》中明确了个人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等欺骗手段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是未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三是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当手段骗取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个人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除了对失信人员进行约谈或责令限期整改以外,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人,《办法》还加大了惩戒力度。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业务科科长
章蔚达:一个可能会向社会进行一个公示;第二个我们会对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或者是申请的资格,暂停三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大伙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时候,还是要以诚信为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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