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咱们常武进地区开了不少商业综合体,有综合体就有招商,但是在招商的过程中,往往因为事先没有白纸黑字地约定好,导致事后纠纷的发生。最近,就有观众因此和经开区的一家商场闹了矛盾。 常州世福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相月:(去年)六月份的时候 想投资酒店的 当时看了半天 看中了……这边五楼的一个位置 感觉还不错
相月是一家餐饮公司的运营总监,去年夏天的时候,看中了这个商场5楼的一处大约一千平米的商铺,准备开个酒店,经过考察之后呢和商场达成了初步意向,并交了两万元的意向金。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到了10月份,公司因为资金周转的原因,这个酒店开不出来了。 常州世福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相月:我们去找她的时候 那个徐总就说 给他们耽搁了 意思那两万块就不退了 当时我们也很奇怪 当时你说的是意向金 那你怎么好不退呢...因为那个地方本身是个酒店
影响他们了 但是很奇怪 人家已经如期开了
怎么可能影响他呢。 在相月提供的收据上,写的清清楚楚,是意向金,除此之外也没有签其它合同,并且当初他们看中的场地,现在也开了一家饭店,相月认为并没有影响到商场的正常招商,所以钱必须退,为此前前后后沟通了近半年,到现在还是没见到一分钱的退款。 常州世福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相月:她不讲理了 从法律上来讲 意向金从法律层面来讲不是定金 只是有前期合同意向 还没有定下来 当时跟我们讲这是定金
我们也不会交的。 那么这笔意向金到底能不能退呢,连线记者陪同相月找到了商场的招商运营部,不巧的是负责此事的徐经理正在外地出差,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她。 电话采访:商场招商运营部
徐经理:他一直跟我们说他这个场子继续做 也没告诉我们不会做 到了10月份要进场装修了 我们时间很紧迫 我们12月份要开业的然后他突然说他不做了
那你说这个时间节点都被他拖过了 黄金招商期也错过了
他给我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徐经理的说法听起来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整个招商过程,双方只有一张收据作为凭证。并未签订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束,现在合作不成,出现了分歧,又该怎样处理呢? 电话采访:商场招商运营部
徐经理:他恶意的行为对公司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如果对不退他的钱有什么想法 完全可以去起诉 我们没办法全退给他。 记者:要不你们再坐下商量一下 这个可以吗
商场招商运营部
徐经理:可以 相月呢也表示,会等徐经理回来,双方再进行一次协商。 希望双方都能拿出诚恳的态度,友好协商,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另外呢我们也提醒大家,很多事情,我们不能光凭口头协议和承诺,应该把丑话说在前头,白纸黑字写下来,也是避免今后互相扯皮,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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