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也有“后悔药” 东莞首推“两天无理由退定”引热议 |
时间:2019-02-19 20:41:07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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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后悔药,真的是五花八门。网购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结婚了想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现在连买房也加入了“退货”的阵营,广东东莞在全国首推购房“两天无理由退定”的新政,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息一出,引发热议,我们也来关注下。 购房者一时冲动交付了买房定金,事后考虑到经济能力或许发现楼盘没有预想的如意又后悔了,开发商却不愿退还定金,类似“退定金”的纠纷屡见不鲜。针对这一现象,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消息一出,立刻引发热议,不少购房者纷纷期盼新政推广,自己也能吃上这颗“后悔药”。 市民1:肯定是有好处了,那我买东西的时候,冲动消费的行为也会存在。 市民2:那当然可以啊,原来我们买房交了押金,那可是不能退的。 市民3:买房子不是买小商品啊,(应该)经过多方比较,再去反悔的话,对消费者而言当然是保护,但是我认为买房是大事,不要轻易的去反悔吧,看准了再下手。 值得注意的是,该认购书范本虽由政府部门制定,但并不作强制性推广,而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决定是否使用,不过对于使用该认购书范本并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的房企,住建、工商等多部门将实行“扶优”政策及联合激励措施。针对东莞的这一退房新政,连线记者也走访了我区的一些楼盘,开发商们认为,买房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一件比较慎重的事情,因此即便新政推广开来,他们也并不担心。 (暗访)某售楼中心销售人员1:产品规划的好,我们有信心。毕竟买的是房子嘛,你买了之后会想要退吗? (暗访)某售楼中心销售人员2:你肯定看好了再买,你不可能没看好就买。我觉得这个也是无用功,比如说你买个房子,然后又因为各种原因退,那我也觉得很糟心,然后我还要去看(其他的)。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17年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系统受理房产交易、装修类投诉3830件,2018年该类型投诉量4094件,同比增长6.89%。业内人士表示,东莞的无理由退房新政,保护和加强了购房者权益,对于购房者是重大利好,同时对于房企对品质的打造及营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体来说,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常州市武进房地产业商会秘书长
程剑生:使市场的交易行为能更加公正,有两天回旋的余地,业主两天当中觉得不合适,还可以反悔,开发商的这个宣传更加规范、客观,这样就能杜绝原来的一些,宣传实际相脱离这样的情况。 东莞的这一退房新政3月1日实施,到时候具体会如何推广,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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