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刑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比如于欢案、于海明案等,经过媒体曝光后,究竟是故意伤害、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专家学者和网络评论争论得非常激烈。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权利也不能滥用,“过”与“不及”都不是司法的追求,如何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成了一道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连线记者
周鹏: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四个案例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那么在普通市民的印象中,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有什么区别,如果你到遇到了挑衅攻击,你敢不敢正当防卫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去听一听市民们的看法。 字幕:问题一:你知道什么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吗? 市民1:正当防卫
就是别人说来攻击我 要么我就躲闪 要么我就把他击倒 市民2:(正当防卫就是)用正当的方式保护自己 用符合社会规定的一些方式 进行自我保护
防卫过当可能是一些冲动行为的自我保护 市民3:就是别人打我一拳 我也打别人一拳 区别可能就是你没有伤害他吧 大概就是没有过度伤害他
(防卫过当)就是他打你一拳 他没打中你打中了 市民4:正当防卫 就是不会把别人打得很严重
过度的话可能就是把别人打死了吧 字幕:问题二:如果遇到挑衅攻击,你敢正当防卫吗? 市民1:我先会说服对方。假如他来伤害我的话,我就要攻击他。这是正当防卫的 市民2:看身边有没有什么可以自我保护的东西,利用起来进行自我保护 市民3:如果是女的打我,我可能不太会吧。如果是男的打我,我可能会尽量地还击一下 市民4:无缘无故的挑衅我
我肯定要做出反应的 可能要拼死一搏 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市民5:如果对方拿刀什么的 很严重的
你肯定要智取 字幕:问题三:如果进行防卫,会不会担心变成防卫过当? 市民2:我感觉我的力气不能让对方怎么样吧 市民3:当时可能肾上腺素起来了,也管不了那么多 市民4:对方挑衅我,我不揍他,他还来打我。这不就是所谓的正当防卫吗 市民5:那也不算我的过失吧
正当防卫 把别人那个了也不算我的错吧
你肯定是保命为主啊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在法律界人士看来,市民们对于正当防卫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 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阳:公众对这个法律的理解还是有一定的误区。如果我打你一拳对你造成损害了 后来鉴定出来会构成轻伤的
我仍然要对我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从民众的角度上来讲,认为防卫权是无限的。私力就很容易在感情冲动的情况下 导致他人更大的损害
这个至少来讲有可能会导致防卫过当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工作者表示,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最后真正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例少之又少,主要是因为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非常严格。 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阳:是为了防止遭受不法侵害 而实施的这样一个行为 所以他主观上必须是没有过错……还有是这种行为已经在实施过程中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明确停止的情况下
你作为防卫人来说是不得再对他进行攻击 否则的话 就是防卫不适时 仍然需要负刑事责任。……(然后)你的防卫你只能对我本人 你不能对第三人
……这次12月19号最高检发布的那四个指导性案例 他也就是给你明确一下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这个度
就是你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合理必要的一个限度 2018年12月19日最高检发布的四起指导案例分别是:陈某正当防卫案、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侯雨秋正当防卫案,其中,2018年8月27日发生的“昆山宝马男砍人被反杀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最终,昆山市公安局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案虽然有指导意义,但终究是个案。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和什么叫正当防卫 它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 它是通过个案由司法部门来进行确认 我们也不是判例法的国家
不要认为某个案例就完全跟着它 因为整个案件的过程 它不一定完全一致 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阳:我们呢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通法系国家有陪审团来决定你是否构成犯罪。一般来说,……你如果是遭受不法侵害,你的陈述可能更容易取得陪审团的谅解。如果说之前已经做出来,认为构成正常防卫
他的判例会对后面都有影响 所以普通法系国家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可能对于我们国家来说 没有那么严格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现在来讲,尽可能的如果我们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也要通过公权力救济的方法来保护自己。你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可以向有关部门来主张权利的情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连线记者
周鹏:无论是正当防卫也好防卫过当也好,可能都会对双方造成伤害 这显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法律是鼓励正当防卫 不过我们也认为 解决纠纷的方式还是有很多种的
不光是一定要通过这种以暴制暴的手段 我们希望在每个人的生活中,这样的权利我们永远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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