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百密也难有一疏的时候,一旦财物遭窃,大家还是尽快报警,但是要如实陈述案情,才有利于警方尽快破案。市民刘阿姨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周末总是喜欢叫上亲戚朋友来自己家里,然后做上一桌子菜。上周日,她准备招待从无锡来的朋友,没想到出去买个菜,却遭了贼。 永红派出所民警
沈元强:就买了菜还有一些东西,还有一个手包,就放在了自己电动车的车把手上面,车子就停在超市门口,然后呢她就去买熟菜了。等她买完熟菜都差不多过了三分钟…就发现自己买的菜都不见了,然后手包也不见了。 刘阿姨告诉民警,她丢了一袋大米、一只鸡、两根黄瓜还有几包青菜,但最主要的是包里有一条价值2000元的黄金项链。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调看了案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偷东西的男子,陆某,常州本地人,今年32岁。 永红派出所民警
沈元强:陆某他经常有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之前也在超市里面盗些猪肉脯被民警批评教育过,但是这次他又开始偷东西,就是像守株待兔一样在超市门口左张右望。 这不,看到刘阿姨把菜都放在车篓里面,陆某就动了歪念。由于多次触犯法律,民警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可让民警意外的是,问询过程中,陆某明确表示并没有看到刘阿姨包里有金项链,再向刘阿姨一核实,她也坦言,其实自己包里的确没有金项链,当时是因为心急搞错了才这样说的。 永红派出所民警
沈元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谎报警情干扰民警出警的话,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是她主观没有主观的故意,所以说对刘女士也就只是进行了教育。 现在是法治社会,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虽然不用熟背每一个法条,但是基本的法律常识还是应该有的,不管是盗窃还是报假警,都触犯了法律,需要受到相应的惩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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