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市民王尼竹在4s店看中了一辆车,不料定金交了之后家中发生变故,急需用钱,这下车是买不成了,可定金却也要不回来了,具体情况来看记者的报道。 王尼竹:当时付定金一共是一万元,我们的合同写了定金3000,作为定金,3000元可以扣除,但另外7000要退还给我。 今年一月份,王尼竹在常州耀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了一辆众泰T700轿车,当时交了3000元作为定金,并签订了合同。因为王尼竹买的定制款,所以之后4S店陆陆续续向他追加了7000元,总计10000元的定金。后来王尼竹的母亲中风住院,急需用钱,王尼竹就只能放弃买车,但是这追加的7000元却要不回来了。 王尼竹:我希望达到他可以把定金(退给我),如果真的说他们有损失,那就扣除1500,或者2000,你把剩下的要退还给我。 既然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的定金3000元,王尼竹也愿意承担违约的后果,剩下的7000元怎么就不能退呢?随后,记者陪同王尼竹来到常州耀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常州耀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颜俊杰:车辆到是持续有3个多月的时间,我们是一直放在店内,等客户来提车,但是他一直是以各种理由没有来履行他的承诺,所以我们的销售顾问也去和客户联系,如果你再不履行你的提车的义务的话,我们的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记者从双方的聊天记录中了解到,从今年一月份开始,4s店为了满足王尼竹各种定制的要求陆续向他收取了10000元的定金,并且开了10000元的收据,但是在合同上却只有写明3000元的定金。 记者:4s店说10000元是作为定金的是吗? 王尼竹:作为定金的话需要出示相应的凭证,但是我的合同上只写了3000 常州耀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颜俊杰:因为这是后续追加的 王尼竹:而且合同需要双方签字,而不是单方店里面说这全部都是定金或者什么的,并没有,我们合同上只写了3000,收款是给我打的10000 对于定金的数额双方僵持不下,王尼竹认为应该以合同为准,而4S店则认为王尼竹违约在先并且对他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所以不能退钱。之后,在连线记者的协调下,4S店方面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常州耀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颜俊杰:这份合约你还是保留5000的定金,我是帮你保留两周年的有效期,两周年之内你有亲朋好友过来购车,或者你自己资金充裕了过来购车,照样是享受我们的抵扣 王尼竹:这样的话就可以考虑一下了,因为你说定金再保留的话那也可以,你如果说一毛不退的话那我们只能走法律程序 最终4S店同意先退还5000元,余下的5000元仍可以作为两年内买车抵扣用,对此,王尼竹也表示接受。 通过这件事,我们也提醒大家,像买卖汽车这样的大件商品,相关约定最好白纸黑字在合同上写清楚,以免引起纠纷。同时消费者也要充分考虑自身资金情况,慎重出手,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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