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武进法院集中宣判七起涉毒案件 |
时间:2018-06-26 21:08:11 来源:武进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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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8年6月26日开始,国际禁毒日已经走过整整30个年头,30年里,我们的司法机关与毒品作斗争的脚步从未停歇,今年国际禁毒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在这个特别的日子,武进法院特别针对一批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以此警醒世人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此次集中宣判的涉毒人员共有7人,涉及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违法犯罪行为。其中获刑最长的被告人为邓某,2008年邓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7年10月13日被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7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同日被该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邓某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前黄镇等地,先后8次向周某、潘某、张某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约44克,得款人民币16200元。2017年10月12日,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新城派出所对被告人邓某及张某租住的房间进行搜查,当场查获被告人邓某存放于此的甲基苯丙胺22.17克及疑似枪支4支,并在张某随身携带的包裹内查获他人邮寄给被告人邓某的甲基苯丙胺78.09克,合计100.26克。 被告人
邓某:吸的冰毒,海洛因也吸的,枪是我的,买的,买了玩的。 宣判现场:被告人邓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查获的违禁品予以没收。 此外,被告人侯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退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许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沈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蒋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龚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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