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房产信息 中介经理骗走客户首付款 |
时间:2018-05-03 20:22:49 来源:武进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
除了理财产品,房产交易市场也通常是各路骗子下手的重灾区,接着来看报道。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周:犯罪嫌疑人潘某利用了买房人想买房的心理,虚构一些事实,比如说本案中有一起,房东已经不想卖这个房子了,跟潘某讲了,但是潘某还是跟买房者说房东需要交定金首付款,然后让买房者把钱交到他那里 潘某是湖塘某中介公司的店长,他说,去年老板的弟弟在他手里看中了一套房子,在他的撮合下,这笔生意很快就谈成了。但由于当时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二手房至少需要等2个月才能放款,而就在买家等放款的时候,房东变卦了。 犯罪嫌疑人
潘某:(本来)应该是八十多万,后来他那个房子涨到一百万左右,所以他就不想卖
按理说,这房东违约,应该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事也不难解决。但潘某说,由于当时房东在卖房的同时还想再买一套房子,这就意味着如果这笔生意做成的话,就会有两份中介费,所以为了做成这笔大买卖,他和房东签订了一份免违约责任的协议书。 犯罪嫌疑人
潘某:这个条子是说实话,也是我老板让我写的,我们老板不让我写,我也不敢去写这个条子,但是写过了之后,纪某就说拿着条子来找我。 刚开始,被夹在中间的潘某拿着这笔首付款不知如何是好,时间一长,他见买卖双方都没动静,于是就对这钱动起了歪心思。 犯罪嫌疑人
潘某:时间长了,就被我给用掉了。一共是十七万多一点点,包括评估的,和首付款。公司的人他们的人说要出去玩,我说行。每次出去的话,有六七个人,七八个人,消费一两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我付的钱。 一直到买卖双方为买房违约的事对簿公堂时,才发现中介经理潘某已将首付款全部挥霍一空。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这潘某居然还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周:这个潘某本来就是上网追逃人员,在常州是用化名在工作,之前在上海也是因为涉嫌骗取买房者的房款,被害人报警,然后立案侦查的。 据粗略统计,潘某在常州工作期间,共挪用客户首付款及意向金五十余万元。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周:任何人打的收条,都不能代表这个合同是否成立,应该以买房者和卖房者之间签订的合同为准,在交易过程中,尽量选择一下正规的公司店铺进行交易,不能因为想少花点钱或者多花钱点走捷径,这样反而会害了自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