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老赖啊,早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加大打击力度,才能大快人心,上个月25号至27号,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集中驻乡执行行动,60余名执行人员分成3组深夜下乡,连线记者也全程跟随。
现场:连线记者 谢丽娟:跟随执行小组,我们首先来到春江镇曹家塘村,这是一起拖欠工程款的案件,申请人张振华替被执行人金耀荣做水电工程,两笔工程款共计十万元
现场:执行法官 顾文杰:(敲门)开开门,下来开开门···金耀荣在家吗?
金耀荣的家人:不在家,很长时间没回来了,去年到现在还没回来过
执行法官 顾文杰:他现在住在哪里?
金耀荣的家人: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他在外面打工,我们基本上不联系
执行人员挨个房间搜查,并未发现金耀荣的身影,只能给他的家人留滞相关文书材料,并在门上贴上了悬赏公告。出师不利,但工作还得抓紧。
现场:连线记者 谢丽娟:我们现在来到了春江镇的新魏花园,被执行人钱小军住在14栋丁单元201室,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金额为3万元
申请人 包观文:最起码有七八年了,我在这个过程中跟他吵也吵过,闹也闹过,后来我就走法律程序,起诉他,他说他是担保,完全就是他借的
被执行人 钱小军:我欠他什么钱
申请人 包观文:判决书给他看看
被执行人 钱小军:上一次我已经付了12000元
执行法官:你付给谁的
被执行人 钱小军:付给吴登科(前执行法官)
执行法官:那还有钱呢
被执行人 钱小军:还有什么,我是担保人
执行法官:你现在是被告
钱小军情绪激动,包观文也是火冒三丈,两人说着说着,差点还动起手来,无奈之下,执行人员只能先把钱小军带回驻地。
连线记者 谢丽娟:晚上九点半,我们跟随执行小组来到了位于龙虎塘的玲珑花园,被执行人樊荷玉和赵梅都住在这个小区,申请人马丽告诉我们,2014年年底,她父亲跳车身亡,同行的樊荷玉和赵梅两人成为被告
马丽的姑姑:我们要她们拿安葬费
记者:当时车是谁开的?
马丽的姑姑:车是赵梅开的
申请人 马丽:一共是30几万,赵梅多一点,樊荷玉少一点,不管怎么样,总归要给钱,否则去拘留
据了解,从事发到现在,樊荷玉一共拿出了2万元,现在家庭条件困难,手里也没钱了,执行人员决定先把她带回驻地,但却遭到了樊荷玉女儿的阻止。
樊荷玉的女儿:我妈刚开过刀,很严重的
查看过病例后,执行法官决定人性化处理,让樊荷玉在家休养身体,等恢复之后再与申请人一同前往法院协商解决此事,而当晚,赵梅并不在家。之后呢,执行人员又前往孟河镇的富民小区寻找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有两个案件,这个案件十几万,另外一个案件七八万,买卖合同,欠人家钱不给,我们给他打电话还说在外面出差,实际上我们来一看就在家里
回到驻地之后,执行人员又连夜开展工作,经过多番教育、劝说,大部分人都把欠款给还上了。
被执行人:借的钱
记者:什么时候借的?
被执行人:大概2013年的时候
记者:那怎么一直没还?
被执行人:企业弄的不好
记者:没有钱还
被执行人:嗯
记者:现在喊朋友送过来的
被执行人 打多少个电话,十几个人凑的
被执行人亲属:我先帮他借了两万元,跟对方协商了,他也愿意的,两万元先给了他,还有几万元到8月底全部还清
执行法官 顾文杰:同意和解的,履行掉一部分,这种情况我们是做硬性规定的,必须拘留
顾文杰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执行局特别规定,对拒不申报、拒不到院和拒不履行的“三拒”人员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或者5日至15日的拘留,对“三拒”单位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
本次执行成果丰硕,共拘传15人,拘留10人,执结案件27件,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178.94万元,罚款8人次共计5.9万元,扣押车辆3辆,而在执行过程中,新北区人大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解决“执行难”依然任重道远
对于此次执行行动,新北区人大高度重视,7位人大代表冒雨摸黑亲临一线,副主任赵昊也充分肯定了新北法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昊:我们是随第一小组行动的,从7点钟到12点钟,经历了6户人家,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和感受到执行的艰难,因为我们走了6户人家,其中5户都回避和规避了,只有1户人家失信被执行人被法院依法传唤到集中地点
赵主任强调,新北区人大将继续提供有力保障,大力支持新北法院建设,并呼吁全社会一起关心、了解并参与到执行行动中来。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昊:执行并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是全社会的事情,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必要再提高信息化的水平和程度,并且与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但是社会应该更有效的帮助提供线索,共同配合好法院把执行问题解决好,破解社会的难点 热点问题。
连线微评:众人拾柴 方可破查“老赖”难题
“老赖”之所以赖得了,拖得起,很大的原因在于一个失信的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并不会明显感受到失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的一些手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给失信者造成不便,但除了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外,其它较弱的方式其实谈不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一些“老赖”仍然享受着正常的公共和商业服务。当失信的代价并非不可承受时,客观上就为“老赖”提供了缓冲带,甚至与债权人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只有通过密布社会生活各处的“限制”,织就一张全社会联动的大网,对失信者设置各种形式的“门槛”,才能让“老赖”处处碰壁,最终无处通行,被社会边缘化,甚至被迫游离于经济社会秩序之外。所以说治理“老赖”,既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治理问题。还需要司法部门和社会各个层面的协调与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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