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节目中,我们讲到市民徐丽买了辆车,手续全部办完了,可她却连车子也没见到,徐丽认为,在这个过程中,4S店存在把关不严的过错,她要求对方担责,但4S店却认为,徐丽自己把所有的资料委托给他人办理,店里是按规章办事,没有过错,双方争论了半天也没有结果。那么,徐丽买车究竟托了谁呢?她的车子到底又去了哪里呢?继续来看报道。
徐丽与广汽本田湖塘4S店总经理杨波争论了半天,也没争出个所以然来,那责任到底在谁呢?在4S店总经理杨波看来,销售人员的操作流程没有错,倒是徐丽自个把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相关信息透露给他人,并全权委托代办手续、付款,才被坑了。
鑫田湖塘4S店总经理 杨波:我没有推卸责任,这个事情是有前因后果的,第一个首付不是你付的,是别人付的,第二个你这辆车是贷款的,跟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是要办一张贷款的卡的,按理说这张卡是要寄给你的,然后这卡也是别人拿了你的卡,拿了你的身份证,密码刷卡完成的交易,那也就说你完全认可来付钱的人
杨波还说了,徐丽这次走的是中间商,作为4S店,只要价格达成一致,就会售车,不会去管这个客户是个体,还是通过中间商介绍来的。而这次,也是中间商吴一奇介绍的这单生意。
徐丽:我是来你4S店买车的,不是跟经销商买车的,如果我跟经销商买车,我直接跟他买好了,我还来你4S店干嘛,又不是买的二手车,而且他所谓的经销商,肯定是某一个单位或者某个公司
鑫田湖塘4S店总经理 杨波:个人就可以了,比如我是一个个体,随便跑到哪个4S店,我有个客户要买这辆车,我会不卖吗,他来付钱说开别人的发票,这很正常
记者:吴一奇跟你们是什么关系
广汽本田汽车鑫田湖塘4S店总经理 杨波:没什么关系,原来在我们这里干过,后来离职了,离职以后他有客户就介绍给我们
记者:那你认识吴一奇吗
徐丽:不认识
广汽本田汽车鑫田湖塘4S店总经理 杨波:那就很奇怪啊,你一些手续和资料他怎么会给我们呢,在她做贷款之前,吴一奇已经把她的身份信息都发给了我,我再去帮她查的
徐丽:吴一奇也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那你们怎么说我跟他之间有买卖关系呢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徐丽当场给吴一奇打了电话。
徐丽:那个时候车子是你来提的,是吗
吴一奇:车子不是你姐来提的吗,我当时只是过了一下场 徐丽:我哪个姐,叫什么名字
吴一奇:我怎么知道呢,我不认识她 徐丽:那4S店说我跟你有买卖协议的呀
吴一奇:我跟你见过没啊
徐丽:对啊,我们俩都不认识,那4S店为什么说我们俩有买卖关系呢,那你现在为什么把我的车卖掉了
吴一奇:我只负责提车,谁跟你联系的,包括是那个人跟我联系的,我现在打他电话是关机状态,我也不知道那个人和你达成了什么协议,从头到尾我都没到4s店,我只负责帮你谈了一下价格
徐丽:那我跟你不认识,你怎么付首付,把我车子拿走了呢
吴一奇:我怎么知道,又不是我帮你付的钱,是不是你联系的那个人来帮你操纵一切的
听这么说,现场所有的人都傻眼了,那吴一奇口中的“那个人”,是不是就是徐丽的朋友吴某,他跟徐丽之间又是怎么认识的呢?据徐丽回忆说,她通过银行的朋友,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做二手车生意的吴某,见吴某对车市行情比较了解,便把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信息都告诉了对方,并委托其买车。但在徐丽与吴一奇的谈话中,吴一奇一再表示,跟他一起提车的是一名女子,也是这名女子付的首付,大家推测,这名女子可能是吴某找来的。
徐丽(银行)朋友:我是之前去金坛那边吃饭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吃饭的时候,我觉得他不错的,微信交流过几次,人挺稳当的, 他跟我说姓宋
记者:跟她(徐丽)说姓吴
徐丽(银行)朋友:对,我后来才知道的,后来打他电话打不通,发微信也不回,然后我就把他微信删掉了
对于如此复杂的人物关系,徐丽越想越郁闷,可是徐丽怎么会对从未见过面的,做二手车生意吴某如此信息,还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都给了别人呢?
那现在这种情况,徐丽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律师邵益刚认为,徐丽随意将个人信息透露给别人,很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另外,贷款上有徐丽的签名,钱肯定是要按期还的,否则银行肯定会出现不良记录,但不管怎样,在此次事件中,既然车主是徐丽,那她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自己承担了相应地贷款,或者车辆由于这个原因被他人占有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要求保护自己的物权,也可以追及物权,或者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你财产的所有权人来承担相应地法律责任,用她的名义去购车,还将车辆进行转移,这个人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针对徐丽此次买车事件,目前呢,马杭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值得提醒的是,市民在购买大件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免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