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横林镇横林社区的郑元俊向生活连线反映,说自己原来的几间老房子,由于年久失修、破败不堪,一直想原址重建,谁知却遭到了阻挠,至今仍僵持着,事实情况究竟怎样呢?连线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来看今天的生活超视。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郑元俊一家来到老房所在地,现场破败不堪,只剩下一些残垣断壁,郑元俊告诉记者,这里的房子还是爷爷在世时造的,爷爷过世后,就传给了他父亲三兄弟,郑元俊父亲排行老二,最南边的这三间是他们家分到的房子,考虑到房屋年久失修,去年十月份郑元俊想对老屋进行修缮,却遭到了叔叔伯伯两家的阻扰。
郑元俊:这三间是我们的。我们有批复的,去年十月开始施工的,社区镇上司法办调解了大概七八次,调解不好。
郑元俊向记者出示了一本土地证,上面显示用地面积为57.4平方米,包含了西边和中间两间房的宅基地。说起叔伯两家不让自己原址重建的理由,主要是因为郑元俊家在南边第一排,叔伯家的老房在北面两排,担心郑元俊将老房建好后,影响到后面的进出。
郑元俊:老兄弟三个,爷爷分房子的时候我们分在前面的,当中一间就要做出路,后面一栋房子要从前面进出。
郑元俊女儿 郑琳娇:这里都是空地,都好进出的,为什么偏偏要从我房子里进出,把房子拆掉让一条路给他们进出。
郑元俊表示,从去年10月准备重建开始,三家之间协调过好多次,都没有达成一致,关系也闹得很僵,当地社区、司法等相关部门也多次参与调解,但一直没能谈拢,那么事实情况究竟如何呢?随后记者找到郑元俊大伯家的女儿郑亚蓉,她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称之所以这事情一直没能谈拢,是因为郑元俊家想要重建的三间老屋,中间一间是三兄弟共有的,而非郑元俊一家的产权。而且一旦郑元俊将南边三间全部建好后,确实会给后面老房的进出造成极大的不便。
郑元俊堂妹 郑亚蓉:因为我小叔叔家房子在西边,让他到东边进出也不可能,他们租客也都是从这里进出的。
对于中间这间老房的归属,郑元俊说是他们一家所有,而郑亚蓉又说是三家共有,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1970年,郑元俊的爷爷分家时,曾经写了一份协议书,对于中间的房屋和地基的产权归属是这样表述的,房屋归老人使用至去世,地基归郑元俊家所有。老人百年之后,房屋归三兄弟所有,今后的维修也由三方平均负担。另外在1986年编制的这份武进县横林镇村间房宅基地清理登记表上,也将中间这间老房,确定为三兄弟共有。
郑元俊堂妹 郑亚蓉:我们大哥也讲的,你把事情都谈好,我们也是可以给你造的。他就是不肯,非说这房屋是他的。那么就让出一条通道,其余的地方你去修建,他也还是不肯。
为进一步了解此事,连线记者走访了横林社区,党总支书记戚晓峰表示,为了此事,社区已经调解多次,但是三家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横林镇横林社区党总支书记 戚晓峰:公有的,大家都有的。即便今后房子倒塌,按照我们的想法,大家出资来修复,中间这个是三家共有。
记者:对方的意思,可以从东边进出,屋后也有路可以进出。
横林镇横林社区 党总支书记 戚晓峰:现在其他兄弟觉得,这个房子我有份的,不是你来安排我的进出啊,我们怎么说怎么劝,让他们三兄弟坐下来谈,谈下来郑元俊说就是我的。
那么既然是三家共有,为何郑元俊能拿到老房重建的批复呢?戚晓峰告诉记者,其实这一份材料并不是批复,而是横林镇两违巡查情况日报表。
横林镇横林社区 党总支书记 戚晓峰:这个怎么会是使地表呢,这个是你在建的时候,人家下来巡查,下面的工作人员看见了,就写一个表,到我们村委来征求意见。这个不是最终的审批表。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又来到了横林镇司法所,了解到去年十月份以来,司法所先后调解数次,光调解材料就做了厚厚一沓,尤其针对中间老房的归属问题,专门找到了当年分房协议的执笔人以及公证人做了笔录。
横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徐萍:当时村里边在调解,可能不能进行下去了,就由司法所单独进行调解,之后还有镇上一起参与。来确定这个有争议的房屋到底是属于三方公有,还是他们自己的。现在据我们调查了解,中间那个房子是三家公有的。
对于47年前的这份分房协议,最有发言权的是当年的执笔人郑克斋,老先生就住在三兄弟家隔壁,虽然年过八旬,但是思路清晰,对于当年三兄弟的父亲对中间老房的分配问题,他记得很清楚。
分房协议执笔人 郑克斋:这一间先留给老一辈住,等他死了后,再让三个人一起来商量。因此当时的话,这一间是三家共有的。要维修,三个人一起出钱,要拆除,要分的话,三个人一起分。
经过记者走访调查,事实是清楚的,对于中间这座房屋的宅基地,是属于郑元俊家的,这在土地证上是明确的,而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应该归属于三兄弟,这在当年的分房协议上也有所体现,这两点都没有争议。不过郑元俊家想要修缮老房,还带来了新的问题,继续来看报道。
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时,考虑到这三间老房年久失修,属于危房,为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也是赞成郑元俊对老房进行修缮的,不过对于兄弟家提出的,在最西边留出一条通道用于进出的诉求,也认为是合情合理的。
横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徐萍:后来通过做工作,老大和老三都愿意把它们的份额让出来,给老二去造房子。但是毕竟老三家在后面,不能正常进出了,就是希望老二能够留一条出入,留一个通道给老三。这个通道,老三也保证不再建造建筑物,只是方便行走。那么中间的地方,老大老三就让给老二去建造房子,让老二正二八经地能建造两间正四米的房子。也希望老二家能把房子造出来。
分房协议执笔人 郑克斋:我的看法是应该尊重老的一辈。那么现在要翻房子,维修了。那么他的一间他去修,那么公共的,所谓公共就是大家共有的。没有说房子掀了,地皮是我的这个说法。
为一间老房子,兄弟间闹得不愉快,作为旁人也不好妄加评论。但相信到现在这一步,是当初的老父亲怎么也没想到的。在这里,还是希望三家人都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毕竟是一家人,以和为贵比什么都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