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呢,马杭的朱永且把自己的爱车借给了公司员工,没想到却被人给撞了,当时呢,交警认定是对方全责,由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可在处理后继问题时,他和保险公司却出现了分歧,这理赔也是一拖3个月,至今依然没有结果。
朱永且:我和保险公司和他三个人谈,我说这个车修可以,他说你放心,车壳给你换个新的,打上原车架号,我说可以,过了一个月我问他,他说车壳到了,我来一看,车壳就这样,我说你答应我换新的,不是新的,是个旧的,还有缺损,修得一塌糊涂,你说这个拆车件,我能不能用,我肯定不同意。
原来啊,当时4S店答应朱永且可以更换新的车壳,可是后来采购部门表示,这款车已经停产,市面上找不到同型号的新车壳,只能买来同一车型的拆车件。但这样一来,保险公司的理赔额就会降低7000元。对此呢,客户不同意,他们也只能等保险公司和车主协商出维修方案,这车也就只能搁那儿了。
常州万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售后经理 刘敏方:这个最主要的还是保险公司决定的,保险公司和客户商量好怎么样的途径修,怎么样修,客户同意了,我们就按着他们的方案来修。
专业人士表态 认定全损难
采访当天,朱永且也找来了处理此次事故的天安财险工作人员,对方也愿意将这7000元的差价付给朱永且,但在朱永且看来,自己的车才买了1年多,要么修复到原样,否则就该全损处理。针对此事呢,记者也电话采访了常州市保险协会秘书长孟金贵。
常州市保险协会秘书长孟金贵 撞了一下就报废肯定不可能的,报废一定要达到一定的程度,确实没有修复价值了,才能报废,还是以修为主,有壳子给你修好,再贴一点差价,我认为这个处理还是蛮好的。
那从法律角度来说,朱永且的诉求是否得到支持呢,来听听律师是怎么说的。
江苏常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姜华:认定车子是不是全损,主要是看是不是影响车子的使用功能,如果没有影响使用功能,能正常行驶,认定全损是不合理的,如果实在协商不成的话,按照我个人的意见,保险公司该怎么定损就怎么定,当事人不认可的话就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看来呢,要认定全损的可能性确实不大,我们也建议朱永且跟保险公司好好协商,修旧如新,其实也没那么不能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