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的租用,是有一定的规定的,要是租用期间有什么变化,也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前段时间横林镇的镇西村,租地纠纷就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让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横林镇镇西村第八村民小组村民 杨金珍:这块地原来是临时决定租给岳腊梅的 2500元一亩地 就是6600元交到村民小组里 到2013年以后是40000元
杨金珍说,那块地叫杨湖兆,是镇西村第八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6年前被租给村民岳腊梅,最开始两年租金为2500元一亩地,共计2.2亩,岳腊梅在上面搭建了彩钢瓦。2013年岳腊梅因为欠赌债外逃,为了归还当时的村民小组长潘建福的10万元借款,将杨湖兆的投入设施都一并抵给村民小组长潘建福,这样一抵就出问题了。
横林镇镇西村 杨金珍:现在的租金他只给村民小组交6600元 其它的钱都装自己口袋里
土地抵押后,潘建福每年都以4万元的价格转租给他人使用,而集体收益只有当初约定的土地租金6600元。杨金珍认为集体土地的转让应该经由全体村民共同协商投标决定,这种私下的抵押,尤其是多出来的3万元多元租金装进了自己口袋,村民不能接受。那事实情况到底怎样呢,记者随后去镇西村委了解了情况。
横林镇镇西村委主任 钱孝明:有借条的 (岳腊梅)借了小组长十万元 把场地和场地上的建筑物都抵给了队长 然后租金村委的部分 由八组的小组长上交 租金就归小组长 是这样的
村委表示,其实横林镇的纪委已经下来进行过调查,写成报告并由村民代表签了字,而后续也有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其中无论是借款证明,还是租地证明都有明明白白的文件。
横林镇镇西村委主任 钱孝明:(岳腊梅当时)和村民小组是一年一签的 但是搭了建筑物在上面 不可能租了一年就不租给你了 一般就是顺延 优先续租 这个协议上也是有的 这个我们也找小组长了 他把租金只要收满他的借款 然后把资产全部归村委了了 就到2017年 今年把债务抵掉了 之后每年的租金就归村委了
现在村里已经明确答复了,村民也可以放心了,到明年,所有的租金都会进入村委的帐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