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对于手机一族来说,在朋友圈里随意吐个槽,在微博上肆无忌惮地发表自己的感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是从10月1日起,你可得注意了,因为您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上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一起来关注下。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规定,明确网页、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规定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今后您朋友圈内的文字、照片也能作为侦破刑事案件、打官司时的证据。此消息一出,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市民:有利有弊吧,好处就是对犯罪什么的,有遏制作用,坏的就是不能随心所欲的发东西了。市民:我觉得作为电子证据是可以的,我们自己在平常的工作中,跟别人的聊天记录,朋友圈发的一些,也是可以作为凭证的市民:电子证据相对于来说的话,(维权)更方便,能快速的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不需要等太久,因为等查出来的话,真的需要很久,很多人会怕麻烦,很多时候,情愿放弃也不会继续去追究这个事情。其实在2013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就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但是由于之前对电子数据这块边界一直很模糊,所以电子证据的利用率并不是很高。
律师 姜华:以前电子网络方面也没有这么发达,特别是在刑事案件方面,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民事案件方面有一部分在使用(电子数据),比如说传真什么的,有的时候也作为证据在使用,但是效率问题各个地方也不尽相同。
姜律师表示,新规正式实施后,在网络世界里说话就不能再像以前那么任性了。
律师 姜华:约束了公民你不能在网络上进行编造,包括影响人家的声誉,可能都会构成犯罪,也是引导公民你要合法使用你的网络系统,不是说你可以随便在网络上就可以损害他人的利益,很可能是涉及到犯罪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发达,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从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被骗引起猝死,到清华大学教授被骗1760万元,甚至还有诈骗团体不惜高价聘请编剧编写剧本,诈骗新手法让人眼花缭乱,但一直以来侦破难度大,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
常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副教授 衡孝庆:电子证据。因为它本身是个新事物,和原来法律规定,有一些矛盾和冲突的地方,特别是对于证据的认定以及它的采纳方面,在操作层面上,有很多困难之处,比如说它是不是原始证据,如何来认定,如何在传播的情况下去保留,以及它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它的可信度,它的有效性,它的传播范围,以及如何衡量它产生的一些后果方面,可能都会有一些问题。
法学人士:新规乃法治进步 谨防冒犯隐私权
衡孝庆教授表示,微信朋友圈或成呈堂证供,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也是与时俱进的法治进步,但在实践中,依法取证,减少对个人隐私的误伤将是今后需要重点监督之处,要防止非法取证和任意冒犯隐私权现象发生。
常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副教授 衡孝庆 从起点来说,它是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能够在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乃至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同时,更好的保护个人的正当的合法权利,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既能够推动社会的发展,又能够保护社会正常的秩序环境,这是我们未来的法律和社会制度安排需要充分考虑的。
简而言之,微信朋友圈的话语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证据,是把司法实践上升为法律条文的一个进步,不仅仅是有助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合法取证、办案,更是警示广大网民,微信朋友圈不是胡作非为的法外之地,你得为你的一言一行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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