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人偷车,还有人呢,真叫偷鸡摸狗了,可数额再小,也是犯罪啊,昨天上午呢,新北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狗案。
配音:眼前的这位就是被告人陈春洪,2015年11至12月期间,他先后3次至孟河等地实施盗窃,共窃得家养狗3只,销赃得款共计人民币610元。
同期声:被告人 陈春洪 人家说要搞一只狗来吃吃,就是搞了玩的,不是当生意搞的
配音:其实呢,陈春洪数年前就曾有过盗窃前科,不过当时偷的是鸡,这次重操旧业,主要是因为自己身体不好,妻子也患有宫颈癌,需要高额的医药费进行化疗,所以有人找他弄狗肉,他便觉得是个找钱的机会,如今呢,他是后悔不已。
同期声:新北区人民法院 法官 被告人陈春洪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依法发还被害人。
同期声:被告人 陈春洪 要重新做人,干好活,不能再干(偷鸡摸狗)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