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连线


混乱的租赁

时间:2016-08-18 21:22:53  来源:武进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美国电影人妮可·哈罗芬瑟的喜剧电影《房东与租客》曾在第六十届柏林电影节上大放光彩,它以一种晦涩的幽默感,将房东和租客两者之间的驳斥与矛盾一一呈现了出来。而在现实生活中,房东和租客之间似乎也经常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结,当然了,如果没出现太大问题的话,彼此之间还是挺客气的。不过,我们下面要说的这两者啊,问题可是不小,几乎到对簿公堂的地步,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江苏融汇物流 运营总监 刘军:这边地面 包括这个棚  这个棚之前打到这边的 被城管拆掉了一部分 包括我们那个棚的现有的材料 你看我们之前的材料放在那里 还没有用完呢

说话的这位是江苏融汇物流的运营总监,他之所以这么愤愤不平,是因为今年1月份公司花大价钱从遥观人顾伟明手上,租用了遥观镇人民东路91号的场地,租赁时间为3年,场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地面为石子路面,物流公司原本的打算是:租下来后,将地面铺上水泥,再建一排雨棚。而这些问题事先也跟房东顾伟明提过,房东表示没有问题,谁知道开建后没多久就被城管直接喊停了。

江苏融汇物流 运营总监 刘军:当时他说他在这边上班 有一定关系 基本上建房没有问题 以前也是这样建的 就是说没有手续可以建的 没想到 结果建了一半 城管来查 就说超红线了 不准建 只能把这个拆了 拆了之后就一直烂在这里 当时我们的投入已经进去了 押金也收了我们的  押金收了3万

记者:你们在租这些之前 难道就没有四处打听一下  建东西都要批复什么的吗?

江苏融汇物流 工作人员:没有 像正常我们要建东西 因为我们是租客嘛 我们就租场地 像批手续什么不是房东来处理的 如果他需要我们做的话 他当时打个招呼 我们也会向相关的部门咨询一下  但他没有说 他就讲了 你可以建 然后因为有他这个承诺 我们才放心大胆的请工人

雨棚没建成,工程停了,为了公司经营,融汇物流在钟楼区另外租了块场地,而这边的事情也在双方的几次协商不成后,搁置了下来,但是让刘军没有想到的是,今年4月,这块场地被房东再次租出去了。

江苏融汇物流 运营总监 刘军:租这个房子 他说里面能建的 租给我们一年20万 加这个房子 这个房子是6万/年 地面是14万/年 他说8月1日是整个房子交给我们 但是现在到了8月份 他又租给另外的人了

现在租客 黄介华:我在顾老板那里租的 租了大概72000元/年 (租了多久了)大概有三个多月了吧 他跟我说的 说人家不租了 后来我过来的时候 他把那个水泥地搞好给我的

江苏融汇物流 运营总监 刘军:他说我们不租了总有一个手续吧

现在租客 黄介华:他昨天还跟我讲的 你跟他关于建水泥地也有协议的  他也有协议的

江苏融汇物流 运营总监 刘军:是有协议的 …整个场地也是给我们用 可是建不了 拖在那里 已经和他协商好多次了 但是他一直拖  不理不睬 就是不解决 我们现在找过他很多次了 也跟他私下里沟通过了 但是 就是没有结果

刘军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租赁合同》和《租赁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上手写的第五条显示:甲方顾伟明承担所建工程费用,但是这份协议上,并没有顾伟明的签字。对此,刘军表示,这是在原有的《租赁合同》后补充的,得到了双方认可,顾伟明那里也有一份。现在,融汇物流将根据协议内容要求顾伟明赔偿。

江苏融汇物流 运营总监 刘军:本来因为这个事情导致我们公司每天车发不了 也亏损了很多钱 一天差不多好几万的 但是我们目前的心愿 也不希望 赔偿的东西也就算了 亏损的东西 我们自己认了 但是我们投入的钱 我们的押金 工人的工资 还有整个混凝土 整个材料钱  本金给我们就行

没有签字的补充协议,混乱的租赁关系,那么作为房东,顾伟明有没有话要说呢?当天中午,记者找到了他,对于刘军的说法,顾伟明并不认同,他说是融汇物流对第一份的租赁合同就没有履行到位,现在双方已经没有了租赁关系,具体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房东 顾伟明:开始谈的时候 只租用场地 他一样都不要 后来签订了补充协议 它场地上要建东西 作为我来说 当然同意他们来建的 整个合用双方都有约定  从场地到他建雨棚 都是他乙方负责的…我根本没有做过任何承诺给他 …这个都是他后面在胡编乱造

记者:等到他建的时候 你告诉过他们 在我们这里动土肯定要批复什么的吗?

房东 顾伟明:因为城管来了后 我喊他去的 他去想办法协调 我们怎么说呢 像这样的东西 他真的有途径的话 他自己能够处理好的

顾伟明表示,这份《租赁补充协议》是后期再签订的,而融汇物流提供的根本不是原始合同,原始的《租赁补充协议》里根本没有手写的第五条内容,反而在第二条上,明确了“施工质量、安全、费用结算由乙方负责”。

房东 顾伟明:我的合同 我签好字给他 他的合同 他签好字给我 …应该整个合同全是文字打印的 而不是有什么笔写的

另外,在第一份《租赁合同》上要求融汇物流交5万押金,可他们只交了3万元,顾伟明认为,对方没有完整履行合同内容,所以是他们违约在先,而且对方也明确表示了不再使用他的场地,所以他才再次租出去的。

房东 顾伟明:他不能建之后呢 他也不能来使用 后面另外找了一块地方 明确和我说 不来了 作为我来说 你不来了 有什么打算  我们总得有说法 因为他确实在场地上投入了…大约1月20多号 我们把场地上所有投入的结算一下的 …他报了15万…我自己也框一下的 整个投入是超不过10万元的 整个才1600个平方水泥地 因为后面剩下的浇筑的 价钱就是这样的 我剩下的2000多平米水泥地也就浇了10万元都不满

因为对方报出的价格与顾伟明心里价位相差较大,所以双方一直没有谈拢,而之后顾伟明也希望通过司法部门来协调处理,但融汇物流并不配合。

房东 顾伟明:当面谈不好了 第一次是报价是15万 前一阵你知道吗 我的场地上发生惊天动地的变化 他喊了专业的收债公司 来堵厂门什么的 乱七八糟的 我也只能喊110  我到现在还是想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这个事情

到了这里,双方混乱的关系已经逐渐缕清:因为没能建成雨棚,融汇物流无法经营,投资被搁浅,顾伟明的场地也被搁置,而在双方损失没有谈妥的情况下,顾伟明把场地再次出租,导致了融汇物流的不满。那么,在这起租赁纠纷中,到底谁的责任更大一点,应该如何来划分赔偿,不妨来听听律师的观点。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邵益刚:作为承租人 他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付款义务 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双方对争议怎么解决 作为承租人来讲也有相应的表态 那么作为出租人来讲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自己这些拥有产权的土地也好 进行相应的处分 我认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邵律师认为,融汇物流作为承租人,在实际使用场地的过程中,需要履行的法律和政策性规定必须明确,出租人并没有告知义务。并且经过涂改的《租赁补充协议》也没有法律约束力。就目前的状况,最好还是走司法途径。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邵益刚:对于实际使用产权的人啊 他一定要明白 自己使用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这个不是出租人有义务来对你告知  …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来综合考量 根据各方过错来分担损失 这是一个法律的基本原则 对于损失的认定 他需要通过司法界定的方式来确认 第二个要根据司法查清来分担过错

房东与租客,简单的称呼,纠结的关系。事实上,这起混乱的租赁纠纷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一开始融汇物流能多留意一下相关法律政策;或者房东能热心一点,告知一番,那么,今天的状况也就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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