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而法律意义上的“老赖”,则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4月25号到27号,新北区人民法院在孟河地区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驻乡集中执行活动,依法传唤“老赖,一起来看报道。
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决科科长 李旭光:总共带了将近50个案件,这50个案件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工人工资,抚养费,包括工伤等
4月25号晚上八点多,新北区法人民院执行法官和法警兵分3路,奔赴各个执行点寻找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
原告:刚刚就在这里的,跑了一分钟还不到,就往这里跑了,他们在这里吵了半天了
原告:欠我十二万
原告:十一万,借钱给他也不还,我送料给他,欠我的料钱多了
据了解,这名被执行人叫周建平,因为欠钱不还被告到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他还是分文未还,原告只能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官几次上门,周建平都置之不理,这一次甚至还逃了,无奈之下,法官只能先行离开,去找同村的另外一名被执行人。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民间借贷,六千块钱,传票发了好几次了,一直不去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杨恒友在家吗?开个门···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不在家啊,去哪啦?
杨恒友的妻子:不知道,又没回来呢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我留个传票,到时候让他去找我们解决,如果再不去到时候我们抓到的话就要罚款或者拘留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曹文伟在?啊,曹文伟在吗,开一下门呢,干什么啊?法院的
曹文伟的妻子:他不在家哇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他不在家啊
曹文伟:的妻子 嗯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他去哪啦
曹文伟:的妻子 他在安徽的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外面打工?
曹文伟:的妻子 我不知道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劳务纠纷,人家跟着他干活的
记者:总共金额多少?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一万五,2015年9月份调解的,答应是在2015年12月30号之前一次性付的,但一直没付,也找不到他人
连续扑空,执行员们并不气馁,马不停蹄赶往孟河镇石桥村。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郑宁宁吗,我们法院的,衣服穿一下跟我走···劳动争议,拖欠工人工资的
被执行人 郑宁宁:不是,工资不是不给,他打了架跑了,天天来找事
治“老赖”是个老话题了,法院对于这些欠债不还、缺乏诚信的失信者,采取曝光、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手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同时,也积极与银行、公安、工商等部门实施执行联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被执行人 王红明:我承认我自己错了,我付就付了,随便什么事情赶紧处理掉,总归是我错了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钱付掉,我们法院决定对你罚款一万块
被执行人王红明是西夏墅人,2013年9月,他两次找原告刘建国加工齿轮转轴,金额合计22630元,但是一直不履行支付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刘建国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执行人 王红明:大部分钱付了,总共还差四千块,其中还有两千块模具费的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判决生效之后还有途径的,可以申诉,但是申诉不影响执行,你把钱全部付掉,你可以申诉,假如判决错了,该追究别人的责任就追究别人的责任
认识到错误后,王红明写了一份悔过书,随后,其妻子赶来把钱全部交清。
连续三天的驻乡集中行动,共依法传唤22名“老赖”,执结41起案件,执行款项达196万余元,6人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被处司法拘留15天。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义务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现在决定对你司法拘留15日
去年7月,最高院公布施行《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次强调打击老赖,对有能力拒不执行的可认定为拒执罪,尤其是对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老赖”,可酌情从重处罚。
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决科科长 李旭光:通过对部分当事人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之后,起到惩戒一个人,教育一片人的作用,……使大家更加能够懂法 守法
下阶段,新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力度,让“老赖”无所遁形,也希望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法院的执行,为法院提供有效的执行财产线索,从而更加有力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加直观地告诉公众诚实信用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