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血缘关系是割舍不断的,但是嘉泽夏溪周庄村的荆锁英却向我们栏目反应,说她想证明她妈是她妈,却怎么也证明不了啊。
夏溪周庄村村民 荆锁英:我妈自从被逮捕后一直到现在 就是为了这个钱的纠纷 我们就去查 意思我也可以是原告的 结果查不到我们的母女关系 监狱劳资科的人说 档案只保存三十年 查不到了 他们结婚都不止三十年了
荆锁英告诉记者,她的母亲陶玉娣在1962年的时候,因为夫妻关系不合,伙同同村村民将丈夫毒死了,当时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事后呢,陶玉娣投案自首,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先后在镇江和南京服刑,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出狱后呢,她被留在了监狱煤矿工作,并且跟狱友叶根林重组了家庭,一晃五十多年过去了,因为服刑的关系,陶玉娣的原始户籍早已不知所踪,去年8月份,叶根林因病去世,陶玉娣便回到了常州投靠女儿。
荆锁英的母亲 陶玉娣:我捡了十几年靠二十年的废铁 捡废铁卖到的钱 也不舍得用 我身上的衣服都是捡来穿的 钱存下来就是为了认女儿 我也要补贴她一点的 小时候没有好好的带她 然后我们两个也要生活的
陶玉娣说,她们夫妻俩多年省吃俭用存下了二十多万,本想着钱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借出去,还能赚点利息,于是从2008年开始,夫妻俩就先后把这二十多万借给了当时做装潢的朋友刘锡清,没想到借钱容易,要钱却是难上加难。
夏溪周庄村村民 荆锁英:一开始不肯借 他说把房产证压在这里 那人就把这个东西压在我妈那里 实际上是一个5.97平方的一个放垃圾的地方 问他要钱 电话都不接 后来我们也只好起诉他了
出钱打赢了官司,钱却还是没能要回来,眼看着陶玉娣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母女俩是心急如焚,这母女关系吧,村民都知道,可没有法律证明,万一老人走了,这要债可就名不正言不顺了。
荆锁英的母亲 陶玉娣:我一进监狱 家里的情况通通都讲的 上面也有人下来了解情况
夏溪周庄村村民 荆锁英:这是公安局把我们的关系弄掉的 你们现在帮我补起来 我们母女关系事实上存在在这里的
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
这借钱不还,脸皮也是够厚的,尤其借的还是养老钱,在这种情况下呢,荆锁英急需证明我妈是我妈,既然是户籍关系,记者首先找到夏溪派出所了解情况,教导员叶方平了解情况后表示,陶玉娣的案件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按照当时的规定,服刑人员的户口是要签到服刑地点去的,而且当时户口还没有归到派出所管理,所以现在他们的原始户口是肯定找不到了,但是要证明双方是母女关系,方法还是有的。
夏溪派出所教导员 叶方平:证明肯定不能开 一个是到公证处去公证,第二个可以通过DNA医学鉴定,档案馆去查一下,法院或者相关单位需要派出所提供的帮助 我们会尽量提供。
叶方平表示,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内,既然当初有一部分档案是收归档案馆的,不如去档案馆查查有没有陶玉娣的原始户籍档案。
武进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嘉泽的档案好像就是从1982年开始的 出生证明只能查到1982年的 有的乡镇可能早一点 也就七几年 六几年五几年的很少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档案馆收编的六七十年代的户籍资料只有青龙等三个乡镇,目前都已划分到了常州,而出生证明大部分也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登记的,荆锁英和陶玉娣分别是五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出生的,肯定没有相关底策,那公证处有没有办法证明两人的母女关系呢,随后记者又来到了武进区公证处。
武进区公证处主任 陈华明:像这种情况一般我们要求提供当地的村委 居委 或派出所的证明 目前来讲 这个证明是不太会出的 还有一个是到她母亲原来的单位 去把职工登记表调出来 看看职工登记表上面是不是有女儿的名字在上面 如果说登记表上面有母亲或者女儿的名字 是可以来办公证的
看来啊,要证明母女关系的确有一定的难度,那立遗嘱的方式能否使荆锁英顺利继承陶玉娣的这部分债权呢,来听听律师是怎么说的。
江苏东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轶斌:债务是没有子女继承的规定的 如果他们没有法律上的母女关系 那另一方立的遗嘱是否生效(还需考量) 因为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话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看来呢,这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派出所是没有权限出具的,立遗嘱的方式也很难保证荆锁英能继承陶玉娣的债权,所以呢,眼下荆锁英要证明母女关系,最有效最直观的方式还是进行DNA亲子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