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肯定要找交警来处理,如果在这过程中,交警出现过失或者其他情况,那对事故的一方肯定是不公平的。家住南夏墅南淳家园的蒋桂香对此深有感触。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她足足向有关部门举报了半年之久。究竟是什么情况,让她对交警有这么大的意见呢?来看记者的报道。
同期声:事故受害方 蒋桂香 突然之间 砰的一下把我撞了 我完全懵了 一点都不知道 然后人倒在地上了 因为车子有惯性 压在了我的这条腿上面
2014年11月10号傍晚5点半,蒋桂香在下班途中被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在地。因为从外表看,蒋桂香只是膝盖擦伤了皮,对方也愿意承担后期的相关费用,所以她很快就拿到了高新区交警中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同期声:事故受害方 蒋桂香 就把车子给他 我的车子给我 就好了 也没有对我们进行任何调解 就是出一个事故责任认定书 直接告诉我们 你们去法院吧
可是没多久蒋桂香发现,自己的左腿膝盖情况越来越糟糕,随后被确诊为韧带撕裂和半月板损伤。此时,肇事者严某却开始玩起了躲猫猫。无奈之下蒋桂香多次找到高新区交警中队寻求帮助,可是每次都失望而归,于是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维权,就在准备材料的时候,她发现,事发时肇事者严某的摩托车行驶证早在2007年就过期了,其驾照也已经过期2年,这样明显的违法行为,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罚。
同期声:事故受害方 蒋桂香 都过期了肯定不能正常上路 根本就不对的 这两点我就很怀疑的 然后我就质问交警 交警就说只要教育一下就好了 我们教育过了 就这样
况且,肇事者的摩托车已经到了报废年限,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车辆必须收缴强制报废,可是肇事者却想办法拿回了摩托车。
同期声:事故受害方 蒋桂香 他(肇事者)后来亲口告诉我 我们老板的儿子 带着他来 才能拿到车辆的 不然他拿不到 他就是很明确的告诉我已经托关系了 但是我没有录音
照此推理,蒋桂香认定,处理事故的交警与肇事者之间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于是她向高新区交警中队的领导进行了反映。
同期声:事故受害方 蒋桂香 上级领导杨桢 说那是我们处罚的事 怎么处罚跟你没关系
肇事者不仅人间蒸发,与交警之间还有“暧昧”关系,一气之下,蒋桂香向武进公安分局督察科进行了反映,终于在今年的9月,事故肇事者严某被处以了3项处罚。
同期声:事故受害方 蒋桂香 我在举报了之后 交警部门怎么就对肇事者作出相应的处罚了呢 而不是当时 事故发生了 自觉的去处罚 我作为一个老百姓我非得举报吗 如果说我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 我就没有去举报 这个事情不就一了百了了吗
蒋桂香还不服气,她继续向上级部门举报交警的违规违纪行为,在今年12月初,她被告知,涉事的那名交警郜伟已经被处分了,但究竟是怎么处理的,警方却无可奉告。
同期声:事故受害方 蒋桂香 他给我看好了 我又不去宣扬 他就是不给我看 就说是内部文件 我就不信了 内部文件真的就不能给我看吗 我很怀疑
涉事交警违纪被处分 内部处罚不公开
那么,涉事的那名交警究竟有没有受到处分,警方对此事的调查又有何种结果呢?记者和蒋桂香一起来到高新区交警中队。指导员杨桢表示,目前已经对肇事者严某进行了处罚,涉事交警也受到了相关处分。
同期声:事故受害方 蒋桂香 一个是逆向行驶 一个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个呢
高新区交警中队指导员 杨桢 你稍微远一点
蒋桂香 报废车辆
杨桢 3个处罚
记者 3个分别是怎么处理的
杨桢 200 200 2000
记者 那当时发生事故以后我们不处理呢 为什么要在她举报之后再进行处理呢
杨桢 这个我们局里已经处理了 纪委督察都已经处理了 你可以找我们纪委督察了解处理的情况
记者 也就是说当时处理的这个民警确实有过失的行为/……/ 那里面到底是存在人情关系 还是工作失误呢/那边调查下来都有/为什么报废车辆还能从停车场拿走 那杨指我想问一下 像郜伟处理一个事故 咱们上级领导需要进行审核吗 因为他的驾照2012年就过期 他的车辆2007年就过期 这些应该附在材料里 如果会简单的审核肯定会发现的/所有的调查结果 处理决定也出来了 所有的情况你向我们纪委督察去了解/你就不能说一下吗/这个事情我们不会再多讲†
记者随后联系了武进公安分局政治处,工作人员表示,涉事交警因未对肇事者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被行政警告处分,处分结果已经在公安系统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大半年之后,事情终于得到了公正的处理,试想如果不是蒋桂香这么较真的话,这事是不是就这么过去了呢?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希望我们的人民警察能够起好表率,真正维护人民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