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去企业上班肯定是想赚钱而不是赔钱,可是新市民袁女士却向我们反映,她去一家足浴店应聘做技师,结果一分钱没赚到反而被扣了300元。这是什么道理呢。来看记者的报道。
袁女士 我去应聘的时候他就说 你第二天来上班 然后带500元押金 然后做满10个工作日 然后500元押金就退给我
袁女士告诉记者,本月18号她应聘到创业大厦的出水芙蓉足浴店做技师,结果上了两天班她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于是向店方提出辞职。店里也同意了,并让她第三天来拿押金。可没想到的是,足浴店硬是扣下了她300元钱。
袁女士 到他那里上班 我一分钱没拿到 完了还要自己口袋里拿500元出来(扣300元) 这个蛮不符合常情的 上了2天班,一分钱没赚到,反而被扣了300元,袁女士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她连着几天去足浴店要钱,但对方就是不给,无奈之下她找到了生活连线。《劳动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袁女士所述为实,那么出水芙蓉足浴店的行为就违法了劳动法。记者随后带着袁女士来到了足浴店,经理李卫平解释,她们收取的不是押金而是培训保证金,因为在足浴行业,技师上岗前都要接受专业培训,为了防止同行来学师,同时也为了保证技师完成培训后能在店里上班,就收了这500元保证金。
足浴店经理 李卫平 首先她要进来我们要对她进行技术培训 为了保证她能够正常的在我们店工作 我们跟他讲的 你要先交500元培训保证金 然后工作10天以后 全部给你 我们不扣你押金 记者 你收保证金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足浴店经理 李卫平 我不知道 这块相关知识我不清楚
记者 这个500元有没有签什么协议(或者收据)没有什么协议
足浴店经理 李卫平 没有什么收据 因为上班以后要给她的
记者 你收了人家的钱既没有协议又没有收据吗
足浴店经理 李卫平 可能这方面有点疏忽了 因为这是我在处理的 袁女士 我这个人不想闹事 只要把300元还给我 我就走了
记者 现在您可以把这300元给她吗
足浴店经理 李卫平 如果她一直说是押金的话 我不承认 包括穴位包括手法我都是教她的 她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 即使收费也是一个辛苦钱
记者 我来找劳动监察的人来帮你处理好吗
足浴店经理 李卫平 不要了事情闹得太大有什么意义
最终,袁女士拿回了剩下的300元押金,足浴店也表示以后不会再收取保证金了。而记者从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我想说的是,如果不是袁女士较真,这300元钱是不是就落入足浴店手中了呢,每年来应聘的人那么多,能像袁女士一样较真的会有几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