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可最近啊,市民刘女士却因为店面出租问题,与前来租房的余女士发生了纠纷,双方为此还动起了手。
11月6日晚上6点40分,红梅派出所接警后来到案发现场,因为被U型锁打中了头部,前来租房的余女士也躺在了地上。
民警:怎么回事?
围观群众:她头上这么大一个包,这是明伤,可能还有暗伤。
围观群众:盘店,要押金,别人不盘了,押金不退给别人,一个要走,一个拦住她,用锁砸在别人头上。
原来啊,这余女士要以45000元的价格盘下刘女士的店面,11月初,两人商议后便签下了转让合同,并支付了5000元押金。可签下合同的第二天,两人再次见面,商议具体事宜时,却发生了分歧。
红梅派出所民警 储泽政:在说转租的各项事宜的时候,刘女士提出了另外的房子10天才到期,2000元的房租已经交掉了,希望余女士承担这个费用以及水电费2000元。
这下余女士不乐意了,要求将押金退回,可刘女士却不予理会,拎起包来就打算离开。这时啊,余女士上前一把拉住了她,这刘女士呢,竟然顺手操起U形锁甩向对方,正好砸中余女士的额头,当时是鲜血直流。见到这幅场景,围观的群众马上报了警。
红梅派出所民警 储泽政:我们赶到现场,一方面了解情况,一方面让余女士去看病,之后分别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就是希望大家发生纠纷的时候要冷静,不要一吵起来就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大家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想清楚,哪些条件都清楚的写在合同里,不要事后因为一些小事吵起来。
最终呢,经过调解,刘女士向余女士赔偿一万余元,并当面道歉。冲动是魔鬼,大家遇事啊,还是要保持理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