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空气质量是每况愈下,早晚更是经常出现雾霾,而就在这样的当口,还有人偷偷焚烧秸秆。
昨天下午2点多,邹区镇新屋村一农田内突然冒出大量浓烟,村民走近一看竟是有人在田间焚烧秸秆。原来土地承包户朱某雇了两名工人在田间收拾秸秆,工人汇总之后并没有选择清运,而是就地焚烧。
记者:你们怎么还在烧啊?
工人:灭不掉,等它灭
土地承包户 朱某:不烧了,已经停掉了,我已经去派出所交代了
经过卜弋派出所民警的批评教育,农户才将明火扑灭。据了解,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环保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造成林木毁损、火灾,污染等事故的,将予以处罚,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良好的空气质量,全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在这我们也提醒大伙,如果遇到焚烧秸秆要坚决阻止,并在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扑灭,邻里之间也要相互提醒,相互宣传禁烧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