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家住新城南都的杨伯良高高兴兴的去星河国际的武家蓬饭店请客吃饭,可最后呢,饭没吃到,还扫兴而归。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杨伯良告诉记者,昨晚是女儿过生日,所以他就叫上亲家,一行7人到星河国际的武家蓬吃饭。而为了给大家一个惊喜,他还特意从家里带了几只螃蟹作为“加菜”,没想到却加出了问题。 杨伯良 我就到前台问那个男的,我说同志能给我个空盘子吗,他说你要干嘛,我说我带了六个螃蟹,放在里面放了一下,他说你们自带食物要加30%的服务费,我说还有这个道理的啊。 以前呢,杨伯良在别的饭店吃饭也带过菜,并没有什么服务费之说,这武家蓬为什么要搞特殊呢,气愤之下,杨伯良当时就和服务员理论了几句。 杨伯良 我说如果带一个八百块的蛋糕的话,我不是要加240块钱给你。。。后来他门口的服务员就说了,那就叫厨房不要烧他们的菜了,就拒绝我们消费。 无奈之下,杨伯良只好换了另外一家饭店消费,但事后想想,他觉得这件事还是应该较真一下。 杨伯良 餐饮行业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不好自带食物,我想讨一个说法,其他我不要什么。 随后,记者陪同杨伯良来到武家蓬饭店,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按照店里的规章制度办事。 武家蓬 工作人员 我们这边店里就是规定,谢绝自带食物,我们门上面也贴着的 顾客 杨伯良 这样人家看得到吗?你看这样看的到吗,你告示也要大一点,你这样不是忽悠人吗? 顾客 杨伯良 我问你蛋糕是不是食物, 武家蓬 工作人员 过生日肯定要用到蛋糕啊, 顾客 杨伯良 我问你蛋糕是不是食物, 武家蓬 工作人员 是 顾客 杨伯良 那食物就包含在里面(是不是也要收费) 武家蓬 工作人员 那店里是这样规定的,我也不知道。 由于当晚饭店的负责人始终没有出面,杨伯良只能拨打12315进行投诉,目前呢,事情仍在调查处理中。事后,连线记者也从区消协了解到,按照消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应该将告知张贴在显眼位置。而饭店不允许顾客自带食物,属于限制消费者的权利,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维权。
要我说呢,这螃蟹如果是生的,需要饭店加工,这服务费收得也算合理,可如果是熟的,就是借个盘子,这钱收得就不应该了,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 如果非要用条条框框的规定将高高兴兴来就餐消费者拒之门外,就有点太过死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