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号下午两点,朝阳桥派出所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是有一名女子坐在和平南路和丽华路的交界口,影响了周边道路交通,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了现场。
轻生女子:你走开,我不要你管。
民警:你要听话啊,好好过日子。
轻生女子:我不要过了。
朝阳桥派出所民警 蒋妍红:见到了一个披头散发,赤脚的一个女子坐在地上,周围围了很多群众,民警试图去和这个女子沟通,但是发现她精神有点异常,去冲撞过往的车辆,幸亏民警眼疾手快把她拉住了。
看着女子仍旧不愿意从地上起来,民警只能叫上了几名围观群众,一起将她抬上了警车,并送往了派出所。经询问,该女子姓王,今年30岁,就住在附近的朝阳三村。那究竟发生了什么,王某会做出如此过激的举动呢?
朝阳桥派出所民警 蒋妍红:就是因为她老公会吸毒和贩毒,严重影响了她们家庭的生活,平时也有些家暴的倾向,导致了王某的精神有些异常,一时想不开,就出现了冲撞过往车辆来自寻短见的行为。
民警:你小孩多大了。
轻生女子:十岁了。
民警:那你不要养他吗?懂不懂。如果你老公他慢慢知道了,改过了那也好,改不过来,你就不要理他了,好吗?
轻生女子:好。
民警:你给我保证你以后再也不去拦汽车,撞汽车了。
轻生女子:我保证。 |